
公告日期:2025-04-29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李)
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24 日起担任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责、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金李,男,汉族,197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九三学社社员,讲席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教员,哈佛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商学院代理院长,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318.SH)独立董事等职务。本人是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委,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 年 度 应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席 是 否 连 续
独立董事 参 加 董 事 席 董 事 式 参 加 董 董 事 会 次 缺 席 董 事 两 次 未 亲 出 席 股 东
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 参 加 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金李 7 1 6 - - 否 1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经认真审议,本人对 2024 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提名委员会、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按照规定参加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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