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股东大会运作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对比如下:
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列示);
2、将“或”的表述统一修订为“或者”(不再逐一列示)。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新增)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
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事的报酬事项;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作出决议;
方案、决算方案;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和弥补亏损方案;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修改公司章程;
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事项;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务所作出决议; 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的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 事项;
保事项; (十一)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的事项;
产 30%的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产(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为
事项; 准),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内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股计划; 产 30%的事项;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事项;
的其他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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