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0096 证券简称:广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 199 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2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
5.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贷款综合授信 √
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
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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