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发行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2026年4月13日(顺延)全额兑付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 天健 Y1;
3、债券代码:148245.SZ;
4、发行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7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债券利率:3.98%;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起息日:2023 年 04 月 11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存续期限的每年 04 月 11 日(如
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15、债券担保情况:由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
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在本期债券首个周期末,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
2026 年 4 月 13 日(顺延)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三、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7019 号天健商务大厦 16 楼
联系人:罗冰
电话:0755-88910546
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冯伯宇
电话:130200311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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