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6-4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 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1 人,代表股份 4,176,649,66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32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96,707,25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74.94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8 人,代表股份 279,942,40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38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0 人,代表股份 622,285,05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42,342,65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8 人,代表股份 279,942,40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40%。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公司配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5,090,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7%;反对 1,488,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弃权 71,1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725,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4%;反对 1,488,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391%;弃权 71,1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成昊、李晓娜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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