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对比表
原规则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完善董事会的结构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作程序,提
与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
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根据《中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和《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盐田港股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对股
东会负责,依据法定程序,在法律法规、部
/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
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形
成决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等
/ 议事决策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本
议事规则适用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
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至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人数应当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原规则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五条 董事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
证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
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维护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战 第四条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略规划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上述四个委 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合规管理委员会为董事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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