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秘,您好。关注到贵司在互动易回复中,强调无商业航天产品。作为投资者,希望了解:1. 贵司与下游客户的合同中,是否普遍包含禁止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排他性条款?2. 若无此类条款,贵司如何精确掌握所有客户产品的最终用途,并作出上述判断?3. 相关表述是否可能调整为“公司产品具备相关性能,但客户具体应用场景不属于公司确切掌握范围”更为严谨?感谢回复。
特发信息: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日前回复的“公司暂无商业航天相关的订单或产品”符合当前实际情况。您的建议已经收到。谢谢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日前回复的“公司暂无商业航天相关的订单或产品”符合当前实际情况。您的建议已经收到。谢谢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1-19 1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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