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市国企特发信息(000070)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迎来重要节点。

一审判决出炉
12月11日晚间,特发信息公告称,针对公司因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经依法审理,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骗取特发信息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二人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公告,一审判决追缴被告人陈传荣合同诈骗的全部犯罪所得,包括其未售的特发信息股票和现金1.45亿元(已扣减利润补偿款1.2亿元及王凌退缴的165.5万元);判决追缴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判决追缴被告人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6万元,判决追缴被告人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依法返还特发信息(该判项实际追缴的数额可抵扣对陈传荣的追缴金额);判决被告人王凌已退缴的165.5万元,依法返还特发信息。

特发信息表示,本次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公司为被害单位,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十年前收购埋下隐患
特发信息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源于10年前其对特发东智的收购案。
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志”,后更名为“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东志100%股权。
深圳东志成立于2004年4月,主要从事无源光纤网络终端、无线路由器、IPTV机顶盒、分离器和智能路由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这笔收购一开始就存在不合常理之处。上述收购交易价格为1.9亿元,但陈传荣、胡毅、殷敬煌却给出了极高的业绩承诺:特发东智2015年至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50万元、4688万元、5860万元,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总额不低于1.43亿元。
在此基础上,陈传荣还补充承诺,特发东智2018年至2020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2017年的承诺净利润5860万元。若低于该数值,不足部分由陈传荣以现金补足。
2015年至2017年,特发东智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累计实现净利润2.08亿元,完成累计承诺净利润的145.59%。不过,其在2019年、2020年业绩突然变脸,分别实现扣非后净利润2051.28万元、亏损3.61亿元。
特发东智没能完成后续的业绩承诺,迫使陈传荣需要履行此前的补充承诺。根据公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陈传荣已向特发信息支付1.2亿元业绩补偿承诺款,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7000万元尚未偿付。
年内股价涨超130%
标的公司爆雷也给特发信息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2021年,特发东智计提大额资产减值,使得特发信息净利润从前一年的盈利转为大幅亏损6亿元。受此拖累,特发信息于2022年7月收到来自深圳证监局的警示函。
2024年5月,公司还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特发信息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2350万元,并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股票也“被ST”。
直至2025年7月,特发信息完成相关整改工作。据披露,因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同时针对投资者索赔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目前已经计提1007.13万元,导致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的因素已经消除,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已满12个月,特发信息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恢复正常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特发信息是深圳国资旗下的一家上市平台,2000年5月登陆深交所主板。
二级市场方面,特发信息年内股价涨超130%,12月11日公司股票以跌停收盘,最新股价为13.37元,总市值为120.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