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 21 特信 02 21 特信 0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 3 亿元 4 亿元
债券余额 3 亿元 4 亿元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发行期限 3 年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起息日期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021 年 10 月 21 日
到期日期 2024 年 10 月 21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
募集资金用途
还有息债务 有息债务
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 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
增信措施
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出具《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品种二)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评级报告”),下调深圳市特发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至 AA-,维持“21 特信 02”和“21 特信 03”的债项
评级为 AAA。
根据评级报告,本次主体评级下调主要考虑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为“000070.SZ”)因连续五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收到证监会的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和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外,网络终端产品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光电制造业务仍面临经营压力。同时中证鹏元也考虑到公司较强的股东背景,多年的从业经验有利于公司获取订单,业务签约量维持增长,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21
特信 02”、“21 特信 03”提供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仍能有效提升其信用水平。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定期及不定期重大事项披露提醒、风险核查等措施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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