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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26 15:49:25 股吧网页版
特发信息: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警示函及《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26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2】322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警示函及《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股票代码:000070.SZ)于 2021 年 3 月发行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 特信 01”)、
于 2021 年 10 月发行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品种二)”(以下简称“21 特信 02”、“21 特信 03”)。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
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对公司及“21 特信 01”、“21 特信 02”、
“21 特信 03”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 特信 01”信用等
级为 AA,“21 特信 02”、“21 特信 03”信用等级均为 AAA。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
告》,追溯调整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上述更正事项反映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下同)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确保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股东陈传荣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以上事项或将对公司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中证鹏元将继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 “21 特信 01”、“21 特信02”和“21 特信 03”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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