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1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 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使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向平安银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1.15 亿元,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酒发公司持有东部华侨城 100%股份。东部华侨城成立于 2003 年 7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华侨城,法定代表人为罗小龙,注册资本为 29.1 亿元,主营业务为生态旅游项目投资开发、酒店及娱乐业投资等。
2025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22.04 亿元,负债总额 15.85 亿元
(流动负债总额 14.85 亿元),净资产 6.1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91%;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3 亿元,净利润-0.03 亿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末,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酒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华侨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所签订的 1.15 亿元授信融资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约定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2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63.8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60%,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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