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5-4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6)、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刊登了《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
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二)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均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15:00,会
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 3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宋丁
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8 人,代表股份:4,021,003,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0.02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18 人,代表股份 3,926,380,9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8.849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550人,代表股份94,622,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77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001,910,41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5252%;反对 16,666,82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4145%;弃权 2,426,60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6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347,904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0.9905%;反对 16,666,82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6.5936%;弃权 2,426,60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2.415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958,619,36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4485%;反对 60,060,86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4937%;弃权 2,323,60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5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056,86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37.8896%;反对 60,060,86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59.7970%;弃权 2,323,60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2.313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本次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职务自动免除。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相应废止。
(三)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001,552,906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5163%;反对 17,152,32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4266%;弃权 2,298,60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5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990,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80.6345%;反对 17,152,32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7.0770%;弃权 2,298,60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2.2885%。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3,958,124,58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4362%;反对 60,486,24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5043%;弃权 2,393,00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59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562,082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37.3970%;反对 60,4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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