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5-4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以
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星
期五)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会议由独立董事宋丁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在总裁职位空缺期间,由董事长吴秉琪先生代行总裁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新任总裁之日止。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调整后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3 名):
吴秉琪(主任委员)、李茂惠、宋丁
(二)提名委员会(3 名):
宋丁(主任委员)、吴秉琪、李茂惠
(三)审计委员会(3 名):
李茂惠(主任委员)、沙振权、宋丁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名):
沙振权(主任委员)、吴秉琪、宋丁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吴秉琪,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润物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润营造(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总监、成都大区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吴秉琪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有任职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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