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5-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15:00,会
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 3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宋丁
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94 人,代表股份:4,058,057,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0.48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24 人,代表股份 3,925,401,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8.837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570 人,代表股份 132,655,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650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026,806,42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2299%;反对 16,873,40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4158%;弃权 14,377,63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35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243,91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77.2711%;反对 16,873,40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2.2720%;弃权 14,377,631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4568%。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026,240,92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2160%;反对 17,476,50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4307%;弃权 14,340,02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35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678,41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76.8599%;反对 17,476,50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2.7107%;弃权 14,340,02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4295%。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 4,026,478,22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2218%;反对 17,644,90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4348%;弃权 13,934,32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34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15,71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77.0324%;反对 17,644,90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2.8331%;弃权 13,934,32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134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 4,024,341,47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1692%;反对 19,587,40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4827%;弃权 14,128,57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34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778,969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75.4784%;反对 19,587,405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4.2459%;弃权 14,128,577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0.2757%。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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