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5-04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 号中电长城大厦 A 座
24 楼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8号公告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戴湘桃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46 号)《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47 号),公告了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90 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36,909,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1.444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69,304,07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39.34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87 人,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605,52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2.095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8号公告
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于吉永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1,333,258,3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9%;
反对 2,962,08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6%;弃权689,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8,883,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157%;
反对 2,962,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40%;弃权689,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03%。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含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309,467,5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74%;
反对 26,822,5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3%;弃权619,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092,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29%;反对 26,822,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