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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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1-01-11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电脑)拟与IBM中国有限公司(简称:IBM)合资设立北京兴长科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名称待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合资公司的拟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2500万美元,其中长城电脑和IBM分别占注册资本的30%和70%,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合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组合件及计算机与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组装、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开展相关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公司经营期限拟定为10年。
根据长城电脑“以网络为中心”的产业发展战略,扩大国际合作,增强制造能力依然是公司业务的重要发展方向。此次长城与IBM再次合作,利用双方过去多次成功合作的基础,结合长城公司的国内综合优势以及IBM强大的管理和技术实力,顺应国际产业分工发展趋势,以更好地满足全球信息产品市场的强大需求,预计该项目投产后每年可获得7亿美元的销售收入。
该合资公司注册等事项尚需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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