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01-11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4月10日上午九时,在深圳南山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511会议室召开,公司九名董事全部按 时出席,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王之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199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通过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通过总经理1997年度业务报告和1998年度工作计划;
4.通过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通过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7年度,本公司共实现净利润99,324,901.9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9,932,490.19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9,932,490.1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459,921.55元。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普通股股利15,855,000.00元,剩余利润63,604,921.55元,结转1998年度。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议。
6.通过199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提取资本公积金47,565,000元转增股本47,565,000股,按1997 年末股本15855万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转增3股,每股面值为1元。
以上199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 有关部门审议。如获通过,将与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执行。
7.通过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通过续聘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1998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 预案;
9.通过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暨第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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