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0-01-1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0年1月14日上午9时30分整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计算机大厦513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185,126,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大会审议并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普通决议:
1.关于投资公司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1)投资14817万元建设长城电脑石岩基地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85,126,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2)投资7500万元参与长城科技研发生产基地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85,126,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社会公众股同意票代表股份305,40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二、特别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电子出版物”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85,126,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2.修改《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关于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85,126,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上述议案,均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符合法定程序,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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