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0-01-11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度配股说明书
配股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股票简称:城电脑
股票代码:006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2元
预计配售数量:共可配售发行47,565,000股,其中可售配法人股30,465,000股,可配售社会公众股及高管股17,100,000股,法人股全部放弃
配股比例:按1997年末总股本15,85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若按现有总股本28,856.1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1.648352股)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次配股方案经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1999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形成决议,并经1999年3月12日召开的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本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9)151号”文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配股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配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配股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配股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947
2、发行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之
联系人:黄蓉芳 王峰
电话:(010)62011202 (0755)6631106
传真:(010)62011240 (0755)6631106
3、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人:曹敏 高暹勇 侯良智
电话:(0755)3785224
传真:(0755)3788946
4、主承销商律师:深圳市华商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蔡屋围发展大厦7楼
经办律师:赖伟文 朱黎明
联系人:武建设
电话:(0755)2128156
传真:(0755)2128223
5、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爱华大厦十六层
联系人:刘加荣
电话:(0755)3210036-128
传真:(0755)3350329
6、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5楼
经办律师:张绪生 徐跃武
联系人:赵锡勇
电话:(010)65872200
传真:(010)65872211
7、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8、副主承销商: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联系人:刘炜
电话:(022)28364748
9、分销商: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丁谨
电话:021-68865858
汕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伯泉
电话:021-62839592
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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