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9-06-3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长城电脑大厦508会议室召开,张百顺董事因病去世,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之先生主持。会议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1999年3月12日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及相关事宜进行了检查,公司董事会确信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制定的配股方案及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配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配股政策和条件的有关内容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
二、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说明
(一)多媒体计算机系统研发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为国家经贸委“技术改造第一批重点工业产品结构调整导向性计划”项目(国经贸改【1997】642号文),公司将通过引进国外关键设备、仪器和软件,配备国产设备,改造和扩建多媒体计算机及配套显示器和电源的总装生产线,配套显示器和电源的自动插件线和板级加工线,建立模具加工技术中心和产品开发中心,形成年产计算机100万台(新增40万台)的研发生产能力,其中包括配套显示器100万台(新增40万台),配套计算机电源150万台(新增60万台)以及多媒体软件50万套的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27,5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7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851万元。公司将投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13,7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7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0万元),资金缺口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该多媒体计算机研发生产技术改造工程基建期为一年,达产期为两年。
本项目生产期平均总投资利润率为16.69%,全投资静态回收期(税后)为5.82年,全投资动态回收期(税后)7.19年。
(二)证券综合信息系统
本项目为国家经贸委“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规划”项目(国经贸投资【1998】580号)。项目主要内容是在现有开发生产基础上,购置工作站、高档服务器、高档微机等设备,配备数据库,完善软件开发环境,提高规模开发能力。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全部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改造后,年产证券综合信息系统子系统60套,可实现6000万元年销售额,实现利润12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投资利润率为40.27%,投资静态回收期(税后)为3.55年。
(三)海量存储增资扩产项目
本项目方案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复(国计经轻【1998】403号文),项目增资扩建总投资为7685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由投资三方根据原投资股比以现金出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为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60万元(按1美元折合8.3元人民币),拟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将建设30条巨磁组磁头(GMR)装配生产线,形成年产巨磁组磁头(GMR)11400万只的生产能力,产品全部外销。
本项目投资利润率为13.08%,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7.89%,投资静态回收期(税后)为4.69年
(四)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变化,改善产品结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认为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上项目是可行的,会给投资者提供满意的回报。加之,高新技术产品及其市场的变化相对其它产品更快,因此上述三个项目均为本公司目前急迫进行安排的投资。若本次配股成功,所募集资金中的大部分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立即进行投入,仍有部分闲置资金,在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公司将把这部分闲置资金作为营运资金,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关于本次配股价格定价方法的补充说明
根据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量,本次配股价格浮动范围为每股人民币8-12元。上述配股价已经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确定配股价格时参考的依据是:
(一)、参考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及市盈率情况
(二)、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布的每股净资产值。
(三)、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四)、与主承销商充分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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