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5—033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25 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4亿元(含 24 亿元),并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380 号)。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预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即“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期债券发行需要,华强集团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称为“担保及信托专户”),专户名称为“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近期,华强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6,000,000 股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存放于以上担保及信托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登记”),由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27,888,840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
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56,707,320 股
股份和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61,136,36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9%;前述拟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占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32%,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况以及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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