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果菜公司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坪山规自局”)、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以下简称“坪山整备局”)签订《收地补偿协议书》,由坪山规自局有偿收回果菜公司名下 G14301-0001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
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签订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签订对方为坪山规自局、坪山整备局,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概况:G14301-0001 号宗地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
坪山大道与外环高速交汇处东北侧,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
面积为 52,676.10 平方米,使用年限 50 年(从 1992 年 12 月 8 日至
2042 年 12 月 8 日止)。
2、标的权属情况: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果菜公司,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收回标的及补偿金额:
(1)因城市建设实施需要,坪山规自局收回果菜公司名下G14301-0001 号宗地 52,676.1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2)经坪山规自局、果菜公司双方确认,同意以货币补偿方式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货币补偿总额为 5,799 万元。补偿费用从土地整备资金列支。
2、标的移交及款项支付:果菜公司完成协议约定的土地移交相关手续后,向坪山规自局提出付款申请,坪山整备局根据坪山规自局审查意见向果菜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3、协议生效条件: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果菜公司名下 G14301-0001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由坪山规自局有偿收回,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待协议签署及土地移交完成后确认。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收地补偿协议书;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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