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 13 楼农产品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伟先生因公未能参加并主持
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张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9 人,代表股份数 1,381,197,7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84,961,198 股的 69.583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767,534,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84,961,198 股的 38.66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13,663,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84,961,198 股的 30.91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 1,378,395,4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1%;
反对的股份数 2,743,5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6%;
弃权的股份数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 102,244,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23%;
反对的股份数 2,743,5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7%;
弃权的股份数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 1,378,395,4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1%;
反对的股份数 2,743,5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6%;
弃权的股份数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数 102,244,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23%;
反对的股份数 2,743,5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7%;
弃权的股份数 5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啸中、吴芷茵;
3、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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