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7 月离任。在 2024 年度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丽娜,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民商法专业,曾任深圳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87)独立董事,深圳市瑞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新的社会阶
层人士联合会监事长。2017 年 4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按要求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建议公司持续强化合规管理、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等。在决策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和文件发表意见并提出专业建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任职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人员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相关任职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任职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会议,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任职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按要
求出席会议,对董事与高管薪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等事项进行审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内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通过出席会议、
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前往公司旗下福田农批市场、南山农批市场、武汉海吉星等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下属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汇报,就其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及董事会秘书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线上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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