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股东:
本人自 2024 年 7 月起担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权利,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孔祥云,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团武装连战士,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教研室副主任,江西财经大学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财经大学副教授,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财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办公室主任、金融合作处处长、客户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曾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能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21)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孔子后裔儒学促进专业委员会理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本
人均按要求出席,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就增强项目投资回报、盘活资产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会议的议案和文件发表意见并提出专业建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对定期报告、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人员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相关任职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要求出席,对公司高管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制定高管2023 年度薪酬管理方案等议题进行审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本人均按要求出
席,重点关注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确保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就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能力、增强内外部人员沟通交流方面进行有效地探讨,在年报审计期间对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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