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业绩如果与上一年相比变动超过百分之50,需要在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公司是没有达到预告值还是忘记了预告呀?
中金岭南: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业绩变动未达到强制披露标准(如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超过50%、扭亏为盈或净资产为负等情形),则无需强制在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具体经营业绩情况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中金岭南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业绩变动未达到强制披露标准(如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超过50%、扭亏为盈或净资产为负等情形),则无需强制在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具体经营业绩情况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中金岭南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2-03 11:30:04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