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13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罗绍德独立董事主持,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
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具体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 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3 月 4 日)。
2. 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3.7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737,596,125 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87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325,170,862.8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4,733,786,284.99 元拟结转下一年度。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实施完毕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7 元(含税)。根据上述调整机制,本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调整前发行价格 3.74 元/股扣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息金额,
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扣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息金额孰高者。
根据上述调整机制,本次发行价格进一步调整为 3.72
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此计算,拟发行股数不超过351,069,283 股(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 7.90%,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