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92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2023 年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后(2025 年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第一条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进一步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颁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有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 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修订前(2023 年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后(2025 年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 第七条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中, 与合规管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所占比例依据国家 专门工作机构中,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
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中所占比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
定。
第十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情形 第十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至 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八)(略)(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一)至(八)(略)(九)法律、行政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前款第四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人员。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管理机构控制且按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 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按关联关系的企业。第一款中“主要社会关系” 照相关规定未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 业。第一款中 “主要社会关系” 是指兄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偶的父母等;“重大业务往来” 是指根据深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 的父母等;“重大业务往来” 是指根据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议的事项,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任职” 是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会审议的事项,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附属企业” 是指受 大事项;“任职” 是指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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