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报告号:众环专字(2025)050043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36 号)(以下称“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我们”或“本所”)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中金岭南”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回复如下:
注 1:本所对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
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500171 号、众环审字(2024)0500485 号、众环审字(2025)0500427 号)]。
注 2:本所未对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或审阅报告,
仅针对本次问询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实施了函证、检查、分析等专项核查程序。
注 3:报告期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如下: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回复涉及数据均是按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后数据列示: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515431.14 万元、6532970.03 万元、
5941189.62 万元和 1599862.85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17334.66 万元、
64261.98 万元、103062.13 万元和 26254.46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铅锌铜采掘、冶炼及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26%、7.34%、6.93%和 5.84%;铝、镍、锌加工及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74%、12.55%、9.93%和 7.57%。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60.90%、36.90%、23.38%和 22.45%。2024 年末,公司澳大利亚子公司澳大利亚佩利雅公司(以下简称佩利雅公司)净资产 805978
千澳元,最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 11605 千澳元、-64260 千澳元和 440 千澳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68%、39.44%、20.74%和 20.79%,毛利率分别为 0.08%、0.15%、0.31%和 0.2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48871.04 万元、885561.25 万元、1175580.25 万元和 1298650.63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0.68%、20.58%、25.65%和 26.7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7.81、10.11、5.45、4.93,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3885.17 万元、3301.32 万元、27110.86 万元和 18335.74 万元。报告期末存放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存款 74775.30 万元,同时在广晟财务公司授信额度 300000 万元并发生了贷款业务。发行人对关联方广东广晟棚户区改造投
资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 4041 万元长期未收回。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
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525875.05 万元,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矿产资源的勘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后续勘查取得的结果不及预期,将直接导致该部分无形资产存在减值可能。
2025 年 1 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金铜业)、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中金公司)分别
发生一起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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