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4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周一)
下午,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 23 楼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罗绍德独立董事主持,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具体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3 月 4 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74 元/股,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此计算,拟发行股数不超过401,069,518 股(含本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 10.73%,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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