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9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13:30-14: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12月2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廷豪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传真:0427-5856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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