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号)的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8.4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4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959,999,998.40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898,93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4,101,062.4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000.00元,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度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剩余900,000,000.00元未归还。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0元,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归还2023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本年度归还2024年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19,567,995.8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4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化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1001730808052500820,该专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以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出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
31日余额
北方华锦化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市化 295,999.99(含
学工业股份 工支行 21001730808052500820 发行费用589.89 81,956.80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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