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 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8 日任职起,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法学博士,深圳大学特区立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深圳大学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深圳市委政法委特邀监督员、深圳市行政审判中心专家陪审员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委托及缺席
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
及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方式参 出席 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数 席董事 加董事 董事 会次 自参加董 东大会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数
宋明 6 3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发表意见类
型
十届董事会审计 听取并审议了本公司 2023 年度经年审会计师
委员会第四次会 出具初步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同意
议
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3 年度公司
审计情况的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工作报
十届董事会审计 告,并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本公司经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 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本公司聘请2024 同意
议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本公司 2023 年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4、本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5、本公司 2024 年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
十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 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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