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5-03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本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
民 币 4,424,224,197.71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144,813,705.53 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中“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本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 2024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3,693,711.35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公司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本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曹乃斯、范晓东、奚英哲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在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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