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7:00,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
会董事 7 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家荣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在
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7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回购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23.70 元/股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421.94
万股且不超过 843.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至 1.59%。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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