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1,637,90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金额为3.425306(每10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元,每股现金股利为0.3425306元。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25306元/股。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1,637,90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股份数量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股权激励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5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2 08*****656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3 08*****709 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4月22日至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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