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比表
序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号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董 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1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市纺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2 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选 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选举产
举产生或更换。董事长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生或更换。董事长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3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以及发行新股、债券或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以及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序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号
(六)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券及上市方案;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等事项;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七)拟订本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本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拟订本公司的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的设立或者撤销;
(十)确定本公司的派息、分红、配股和发行股票的基准日 (十)拟订本公司的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期; 分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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