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比表
序 原表述 修改后表述
号
1 标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加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为加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 司”或“公司”)股东会的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中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5 年
(2022 修改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修订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及《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包括审议批准公司 (一)决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批准公司的主业及调整方案;
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投资计划的编制与调整);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出决议;
序 原表述 修改后表述
号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出决议; 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十二)审议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下列标准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之一的资产处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出售、置换、调拨、
(十三)审议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下列标准 报损、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下同)之方案:
之一的资产处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出售、置换、调拨、 1、股权:在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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