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5 18:27:31 股吧网页版
中洲控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6-01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佳”)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及/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统称“建设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合计壹拾肆亿伍仟万元,其中申请河谷花园二期项目房地
产开发贷款柒亿元整,截至 2026 年 1 月 4 日,贷款余额为壹亿贰仟壹佰叁拾万壹仟零伍拾
陆元整,贷款期限为陆拾陆个月,自 2020 年 8 月 7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6 日止;申请河谷花
园三期项目房地产开发贷款柒亿伍仟万元整,截至 2026 年 1 月 4 日,贷款余额为肆亿捌仟
贰佰肆拾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伍拾肆个月,自 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止。

惠州创佳现已向建设银行申请河谷花园三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申请将河谷花园三期
项目贷款到期日由 2026 年 1 月 7 日展期至 2027 年 1 月 7 日,河谷花园三期项目的最终贷款
期限为陆拾陆个月,自 2021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7 日止;

(一) 公司知晓惠州创佳上述展期申请事项并同意继续为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
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保。

(二)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筑”)继续为
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
保;

(三)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昊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昊恒”)

继续为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
元整担保。

(四)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置业”)继续为
惠州创佳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肆仟玖佰万元整担
保。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
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核定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 2025-23 号公告《关于核定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公司为惠州创佳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度的预计担保额度为 60 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 20.49 亿元(含本次的担保
额度 14.49 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 39.51 亿元。惠州创佳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14.49 亿元,
累计使用担保额度 14.49 亿元。

本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惠州创筑、惠州昊恒及香江置业已经履行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惠州创佳房地产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698123511N

3、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日

4、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古屋洋纳村委内环东路8号河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