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4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
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5〕40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签订了《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长城国瑞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包括报送退市板块股票初始登记申请数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等。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80611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7 年 02 月 28 日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 1 号海西金谷广场 T2 办公楼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李鹏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交易服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承销与保荐)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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