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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1 22:09:12 股吧网页版
*ST旭蓝: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 旭蓝 公告编号:2025-03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9.1.15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
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ST 旭蓝,证券代码:000040)将自 2025 年 4 月 1 日(星期二)开市
起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24 年 5 月 8 日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报、2024 年 9 月
6 日因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5 年 3月 15 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先后
三次分别对前述当事公司及人员立案调查。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
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7 号),同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5〕1 号)。本
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 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未能完成清收
整改,公司股票于 3 月 7 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75.27 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目前未有偿还的实质性方案及明确时间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5、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30,000 万元–50,000 万元。鉴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财务公司存款问题是否能如期解决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难以估计前述事项对公司减值损失的准确金额,前述两项如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最
高计提坏账金额约为 96 亿元,进而可能导致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增加亏损 96
亿元,同时可能导致公司 2024 年末净资产相应幅度减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第 9.1.15 条相关规
定,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 1
元,已触及上述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旭蓝,证券代码000040)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安排及退市后安排

(一)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
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因此,公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4 月 1 日(星期二)开市起
停牌。

(二)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 条相关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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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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