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华江)
作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出发,诚信、尽责履行本职,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运作和经营决策,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华江,1956年8月出生。2008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省政协委员;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任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副主席;1993年5月至今,任香港艺麟集团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常务副主席兼社会事务委员会召集人;2019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政协常务委员;2023年1月至今,任全国政协委员;202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2024 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 东大会
事姓名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数 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吴华江 10 2 8 0 0 否 3
(二)2024 年任职期间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共计出席 2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收购华联九州 100%股权暨开展零碳现代农业 EPC 及碳汇业务等事项进行审议,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共计参加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等事项进行审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2024 年任职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四)2024 年任职期间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2024 年任职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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