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08:30 股吧网页版
中国天楹年度营收增长6.46% 环保业务稳健助力绿色升级
来源:财联社

K图 000035_0

  4月28日晚,中国天楹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6%。实现归母净利润2.79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99%,此数据受之前海外税收补缴事件的影响。

  2024年10月,中国天楹公告其全资公司 Firion 向税局补缴所得税及滞纳合计约人民币1.83 亿元,并获得西税局确认不存在故意偷漏税行为且已全部处理完毕。该笔补缴税款全额计 2024 年度当期损益,对公司后续经营不会产不利影响。

  若剔除该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4.63亿元,同比增长37.41%,达到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中国天楹持续深化全产业链布局,向市场展现出一家环保新能源企业长期发展的坚定毅力和不断创新的活力。

  环保业务稳中求进多举措降本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业务板块表现稳健,持续发挥着业绩“压舱石”的作用。国内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达20个,日处理规模合计达21,550吨,全年处理生活垃圾849万吨,同比增长20%;上网电量21.97亿度,同比增长15%。

  中国天楹表示,这一成绩得益于技术创新、精细化管理、组织改革和流程优化等措施。公司采用“焚烧+”模式创新,将原来的热电联产、协同处置等模式升级为综合能源供应中心,通过加大高利润的蒸汽供应力度等措施使蒸汽销售量达170万吨,同比增长177.35%,毛利润较上年度大幅增长1.93亿元。同时实现销售与管理费用显著下降,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的国际化布局成效显著,海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逐步增加,境外 EPC客户进步拓展,建设业务板块利润稳步增长。越南河内项目作为“一带一路”标杆工程稳定运营,日处理垃圾超4000吨;新加坡、越南富寿等项目加速建设,叠加环保装备出口至法国、印度、马尔代夫等国,彰显了中国天楹强大的技术输出能力。

  行业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中国天楹凭借全产业链协同和国际化先发优势,有望在行业集中度提升过程中进一步巩固龙头地位。

  一体化项目加速建设新能源绿色生态展现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中国天楹的新能源业务成为第二增长曲线。公司重点推进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打造绿电-绿氢-绿氨/醇全产业链。

  公司黑龙江安达项目一期、吉林辽源项目一期均在加速建设中,生物质余热利用与绿碳制备项目也在同步推进。东北产业集群已经形成。

  纵观国际,欧盟在2019年“绿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中首次提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构想,作为实现“2050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措施,并在2026年全面实施,进口商均需购买CBAM证书。这一政策的推行,倒逼企业投资低碳技术,而率先满足欧盟碳标准的企业就具备了先发优势。

  年报显示,中国天楹子公司获得了ISCC EU国际认证,为绿氢衍生物进入欧盟市场扫清壁垒。公司预计未来两年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将加速从示范走向规模化商业应用,成为推动新能源消纳和工业深度脱碳的重要路径,未来有望受益于欧盟碳边境税(CBAM)政策红利。

  尽管新能源业务短期尚未贡献显著利润,但国盛证券研报认为,此类一体化项目兼具“能源消纳+工业脱碳”双重价值,随着2025年建设进度加快,规模效应释放后将成为利润增长的重要引擎。

  短期承压不改长期价值双轮驱动锚定高质量发展

  中国天楹同时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收12.0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06 亿元,两者同比均有所下降。

  针对下降原因,据了解,一是根据客户建造进度要求备货交付,公司未在本期交付确认收入,导致建造收入和毛利润下降。二是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建设初期资金需求较大,造成财务费用的增加。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现金流健康,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达6.55亿元,主业造血能力稳健。同时股东回报增强,2024年分红比例达净利润3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增持超5800万元,传递了发展信心。

  中国天楹表示,未来将继续深耕环保业务,拓展“垃圾焚烧+IDC”等新模式,推动海外环卫服务前移。新能源放量,加快一体化项目建设,若明年能够顺利投产,公司有望通过出售绿色氢氨醇产品持续获得可观收入。资本与产业协同,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优化融资结构,支撑项目扩张。以技术为矛、资本为盾,构建起横跨环保与新能源的产业生态。

  华泰证券分析指出,公司“环保稳现金流+新能源拓空间”的商业模式,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具备较强可持续性,未来发展值得期待。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