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7:17:11 股吧网页版
深桑达A: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桂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成员如下:

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唐乐民先生、孔雪屏女士、姜军成先生、穆国强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宋云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唐
乐民先生、穆国强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世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宋云锋先生、孔雪屏女士为该委员会委员;

选举刘桂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世辉先生、穆国强先生、孙秀丽女士、李安东先生为该委员会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简历附后)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晓亮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李安东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王江舟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蔡宏展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公司第九届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朱晨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5.关于桑达(香港)投资设立马来西亚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该事项简要介绍如下:

为加快海外市场拓展,提升公司品牌国际影响力,公司下属桑达(香港)有限公司拟投资 160 万令吉(约合 270 万元人民币)在马来西亚槟城设立马来西亚子公司(以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承接与经营当地高科技产业工程等业务,由桑达(香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6.关于中电二公司增资中电二(越南)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则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该事项简要介绍如下:
中电二(越南)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提升中电二(越南)有限公司在越南高科技产业工程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提升海外工程的交付质量和经营业绩,中电二公司拟对其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 23 亿越南盾(约合 70 万元人民币)增至 700 亿越南盾(约合 2,000 万元人民币),由中电二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7. 关于核定公司经理层 2024 年度绩效薪酬以及 2022-2024 任期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定增发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