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2023 年 11 月 21 日、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
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1 号)。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 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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