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已披露财务报表
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2024.12.31)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
(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变更前 影响金额 变更后
营业成本 49,934,432,344.04 2,676,593.58 49,937,108,937.62
销售费用 965,180,673.74 -2,676,593.58 962,504,080.16
三、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1.追溯调整对 2023 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调整数 2023 年
追溯调整前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追溯调整后
一、营业总收入 56,283,718,641.15 56,283,718,641.15
其中:营业收入 56,283,718,641.15 56,283,718,641.15
二、营业总成本 54,940,977,228.57 54,940,977,228.57
其中:营业成本 49,934,432,344.04 2,676,593.58 49,937,108,937.62
税金及附加 133,785,905.39 133,785,905.39
销售费用 965,180,673.74 -2,676,593.58 962,504,080.16
管理费用 1,736,330,913.69 1,736,330,913.69
研发费用 1,835,613,474.50 1,835,613,474.50
财务费用 335,633,917.21 335,633,917.21
其中:利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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