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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8:35:21 股吧网页版
富奥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责任,保证内部审计质量,促进公司经济运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须遵循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包括各内部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通过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和提出建议,促进改善企业运行的效率效果、实现企业发展目标。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鉴证与咨询活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其目的在于为公司增加价值和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帮助公司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审计部是公司组织机构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独立于其他部门发挥作用。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部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预算,由公司予以保证。

第八条 审计部人员的设置应根据公司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配备不少于三名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审计部负责人的任免需经过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从业能力:

(一)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 掌握会计、审计、经营管理及其他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

(三) 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 职责及权限

第十条 审计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管理和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按照授权和程序,对公司各内部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独立发挥审计的监督和评价职能。审计部通过实施一系列审查和评价活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忠告和资料,帮助组织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为实现组织的目标服务。

第十一条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指导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评价工作,编制公司内控评价报告;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资产安全和质量、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组织范围内涉及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调查;

(五)对公司内部机构及分公司负责人、外派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负责人进行离任、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研究和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至少每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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