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 B
公告编号:2025-19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公司董事胡汉杰先生、
杨文昭先生、卢志高先生、周晓峰先生、孙静波女士、李俊新先生、李晓先生、徐世利先生、孙立荣女士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胡汉杰董事长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 关于投资旗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化项目,富奥股份拟与红旗私募基金管理(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私募”)、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权”)、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股权基金”),共同参与投资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旗挚基金”)。
旗挚基金为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红旗私募担任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富奥股份、一汽股权、亚东投资、一汽富维、长春市股权基金为有限合伙人。基金规模为 10 亿元,富奥股份拟出资 1 亿元参与投资。旗挚基金具体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 角色 出资额(亿元) 出资比例
红旗私募 基金管理人(GP) 0.2 2%
一汽股权 有限合伙人(LP) 4.8 48%
亚东投资 有限合伙人(LP) 1 10%
富奥股份 有限合伙人(LP) 1 10%
一汽富维 有限合伙人(LP) 1 10%
长春市股权 有限合伙人(LP) 2 20%
基金
旗挚基金未来将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及相关延伸产业开展布局。基金存续期
为 8 年,其中投资期为 6 年、退出期为 2 年,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退出
期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1 年。旗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
组成,负责基金对外投资和退出决策,其中红旗私募、一汽股权、亚东投资、富奥股份、一汽富维各推荐 1 名委员,主任委员由红旗私募推荐的委员担任。
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副董事长杨文昭先生、董事卢志高先生和孙静波女士分别在一汽富维任职董事职务;一汽股权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卢志高先生在一汽股权任职总经理、党委书记,在红旗私募任职董事长;亚东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杨文昭先生在吉林资本任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孙静波女士在吉林资本任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在亚东投资任职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鉴于上述情况,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投资旗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2025 年第
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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