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对天健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天健所拥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天健所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天健所2024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756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二、项目信息
1.项目质量复核人
方国华,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宏华数科、大博医疗、曼卡龙、德创环保和众望布艺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合伙人
王焕森,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深赛格、深物业A、赢合科技和深城交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晓东,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科达利、赢合科技和深城交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天健所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
公司认为天健所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信息安全管理、
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所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务实,坚持遵循审计独立性原则,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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