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股票代码:000027
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债券代码:52435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债券代码:524352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8 日
付息日:2026 年 7 月 9 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7 月 9 日支付自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5 深能 YK01。
4.债券代码:524352。
5.债券余额: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而全额兑付时到期。
7.当前票面利率:1.79%。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10.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11.赎回选择权:
除下列情形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情形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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